我悟了,我写,以后我就可以看我的腿肉吃饭,我不写,就没有腿肉可以吃了。
评整体文风,不单评一篇。
文没写完,先文评吧。
果果的文一向给我一种很沉的感觉。
中途有跳过一两次(跳脱的跳),之后是越来越好。
大约是二十四五岁的青年剑客,携有藏于鞘内的锋利宝剑,于市井中一个小茶摊上兀自喝茶思索。
茶摊上各式打扮的人都有,但好久没有装扮如此正统的人出现,总是让人会多瞧上两眼。
你也不例外,转过头偷偷瞧上一眼,恰巧被他撞见。四目相对之时,他没有装深沉也没冷酷地发出你死了光线,只是对你微微一笑。
于是霎那间他在你眼中光华四溢 你虽——心中大嚎真可爱原来不是大叔而是大哥哥嘿我还以为好严肃古板原来也有这么俏皮活泼的一面啊他真可爱——却只能呆坐着看他敛去笑意,收回视线继续思索。
哦,就算他稍微有些衣冠不整,你也不会介意了。
第一印象已有八分,之后如何,只要不太过分,上下两分浮动的余地罢了。
接着你便尾随其后跟他回家,至于会不会被发现,没关系,反正他不会回头,只要你不在他眼前蹦跶,他是看不见的。
居处和人一样,正经中带点小随意,屋后种的翠竹,墙上挂的四季风景,衣橱中甚至还有几套高级西装。
总觉得这样正经的人,似乎也该先送个名帖再上前拜会。
于是你打算告退先回去练个两年字,结果一瞥眼见他开始舞剑。
那可真是——对不起,对于早已过了人生最丰富词汇阶段的你来说,只能从浩如烟海的表情包里找出多张震惊.jpg/大佬.jpg等表情双手奉上。
系统:这里不给贴图的。
好吧,痛定思痛,做人敢于勾搭,抛个橄榄枝先,至于后续——
你看我们都互相写评啦哈哈哈哈【闭嘴】
好嘛,第二人才写评还是挺有意思的,文风在我眼中就是如此,每个人的文风都是不同的形象。
言词为皮,核心为骨。细节多少决定肌理美感。
我最看重骨。
有着侠骨的剑客,于江湖行走,无论风评如何,于自心无愧,旁人也多敬服。
最后借太白一首《山中与幽人对酌》以表心意。
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其实生辰那片文就是看着这首诗写的。